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21********00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21民初3396号 |
案号 |
(2021)皖0521执38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尹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关元霞借款本金600000元、利息420000元,合计1020000元;并以400000为基数,按年利率15.4%支付自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支付自2021年8月9日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关元霞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7980元,由被告尹涛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