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鞍山辉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5********221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21民初158号 |
案号 |
(2022)皖0521执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鞍山辉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李良金工程款60070元,并以6007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即2021年1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李良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2元,公告费780元,合计2082元,由被告马鞍山辉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翟光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583004221B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世代华府步行街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