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围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188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1民初1430号
案号
(2020)皖0521执3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围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胡常兴工程款296261.84元;二、被告当涂县市政管理所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款项,在欠付“当涂县振兴南路、行春路污水管道修复工程”的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胡常兴承担付款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87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安徽围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2-17
发布时间
2020-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齐金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1791883849D
登记机关
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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