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3********06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621刑初129号 |
案号 |
(2022)皖0621执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高尚原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9日起至2038年3月24日止。已折抵原犯挪用资金罪被羁押的481日。)二、责令被告人高尚退赔被害单位淮北振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四千零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二十元。三、对被告人高尚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