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3********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522民初2768号 |
案号 |
(2021)皖1522执39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俊偿还原告刘开书借款13万元,分三次付清:2020年1月20日付3万元、2021年10月1日付4万元、2022年12月31日付6万元;二、胡俊如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还款,将承担逾期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每期逾期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三、原告刘开书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98元,减半收取计1499元,由胡俊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11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