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3********0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522民初2768号
案号
(2021)皖1522执39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俊偿还原告刘开书借款13万元,分三次付清:2020年1月20日付3万元、2021年10月1日付4万元、2022年12月31日付6万元;二、胡俊如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还款,将承担逾期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每期逾期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三、原告刘开书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98元,减半收取计1499元,由胡俊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2-11
发布时间
2022-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