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3********7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711民初597号
案号
(2022)皖0711执恢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陆超欠原告李五云80000元,于2020年1月30日前偿还40000元;剩余40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付清;二、若被告陆超不能按期履行,视为原告债权全部到期,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4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