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相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102********4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703刑初173号
案号
(2021)苏0703执10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相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2031年10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相杰退赔被害人赵燕梅经济损失160000元、被害人于海军经济损失23200元、被害人李银经济损失131743元、被害人邱祖梅经济损失522760元、被害人许艳梅经济损失24750元、被害人张传明经济损失437650元,上述经济损失共计130010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20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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