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2********52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22民初11010号 |
案号 |
(2022)皖1222执7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苗杰欠原告李战军劳务工资款9000元,自2021年11月1日起,每月15日前给付1000元,至2022年7月15日之前付清;二、如果被告苗杰逾期履行任何一期款项,原告李战军可就全部未履行款项申请执行。三、双方当面言明,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本案诉讼费35元,由原告李战军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此议的内容,该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