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422********0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721民初312号
案号
(2022)湘0721执1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杜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黄萍借款本金430000元及利息208343.83元(利息已计算至2021年2月1日。后续利息以430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2月2日起按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二、驳回黄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86元,减半收取5093元,由杜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2-16
发布时间
2022-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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