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延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03********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703民初151号 |
案号 |
(2022)苏0703执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延松欠原告王振功人民币10万元,被告从2022年1月开始,每月20日前偿还2500元,直至还清10万元为止。如果被告有一期不履行,原告可对被告未履行的全额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150元(减半收取),原告自愿承担(已缴纳)。上述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