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羊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1********52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521民初2513号
案号
(2022)湘0521执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邵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羊敏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原告邓凡伯不当得利款10万元;二、驳回原告邓凡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义务人未在本判决生效后指定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羊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邵东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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