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羊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1********52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521民初2513号 |
案号 |
(2022)湘0521执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羊敏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原告邓凡伯不当得利款10万元;二、驳回原告邓凡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义务人未在本判决生效后指定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羊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