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明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1********2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0)赣商调初字第0050号
案号
(2022)苏0707执2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薛明珠、朱文杰自愿于2010年12月10日前偿还原告邱孟娟借款本金50000元及违约金10000元。如逾期不付,原告邱孟娟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二被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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