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龙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05********0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0504民初884号 |
案号 |
(2022)皖0504执3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陶龙军欠章明借款本金1022000元、利息173000元,合计1195000元(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陶龙军于2022年1月30日前归还100000元,余款自2022年3月起每月28日前归还60000元,直至还清。二、如陶龙军有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清,陶龙军应支付逾期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7%,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并有权就陶龙军未还的全部款项及逾期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本案件诉讼费8363元(已减半),由陶龙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