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木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02********0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04民初2246号 |
案号 |
(2022)皖0504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双方确认,赵丽、马鞍山市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夏木林尚欠王继常借款本息13万元,赵丽、马鞍山市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夏木林于2021年10月底付清。二、若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王继常可就全部未还欠款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并以10万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2月2日开始以年利率15.4%计算利息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三、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计2412元、保全费1820元,由赵丽、马鞍山市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夏木林共同负担(此款于2021年10月底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