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2********01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422民初5186号 |
案号 |
(2022)皖0422执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反诉被告)杨扬与被告(反诉原告)淮南陶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愿解除《装修合同》;二、原告(反诉被告)杨扬同意支付被告(反诉原告)淮南陶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款250000元,比除已支付的210000元,剩余40000元于2021年12月10日前付清;三、原告杨扬、反诉原告淮南陶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就该装修工程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460元,减半收取123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杨扬负担;鉴定费6320元,由原告杨扬负担。本案反诉费4778元,减半收取2389元(反诉原告已预交),由反诉原告淮南陶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