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明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3********1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825民初2562号
案号
(2022)皖0825执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方明锁于2019年元月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并支付利息23600元,太湖县兴农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同意;二、双方因此事别无其他纠葛。案件受理费550.00元,减半收取275.00元,由太湖县兴农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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