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连云港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7********620N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707民初4890号
案号
(2021)苏0707执37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连云港宇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于磊支付煤炭欠款161264元及其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161264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9日起诉之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后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5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付】。如被告宇冠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25元,减半收取计1763元;由被告宇冠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同时应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525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02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桑有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7663818620N
登记机关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罗阳镇河口村瑞德路10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