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单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56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302行审379号
案号
(2022)苏1302执4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宿区市监案字〔2020〕2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准予进入执行程序。二、加处罚款自2020年12月30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至被申请人单浩交款或法院强制执行该款项之日止(加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33404元)。申请执行费由被申请人单浩负担。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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