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饶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6********57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021民初1636号 |
案号 |
(2022)皖1021执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饶伟总计欠原告黄山捷丰塑胶有限公司货款48700元,该款被告饶伟从2021年7月5日起每月5日前归还原告1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如被告饶伟有一期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则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未付款为基数从2019年11月22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至款清之日止;三、被告饶伟于2021年7月5日前支付原告诉讼费损失610元;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0元,由原告黄山捷丰塑胶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