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兴化市春达铜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12********478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281民初3604号
案号
(2021)苏1281执40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兴化市春达铜业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吴文龙劳动报酬17668元,此款于2021年7月15日前给付8834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给付8834元。二、如被告兴化市春达铜业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吴文龙可就未给付部分本金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4月13日起,以未给付部分为本金,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21元(已减半),由被告兴化市春达铜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15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韩春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1781255478X
登记机关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兴化市荻垛镇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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