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兴化市春达铜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47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1民初3604号 |
案号 |
(2021)苏1281执40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兴化市春达铜业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吴文龙劳动报酬17668元,此款于2021年7月15日前给付8834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给付8834元。二、如被告兴化市春达铜业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吴文龙可就未给付部分本金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4月13日起,以未给付部分为本金,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21元(已减半),由被告兴化市春达铜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春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1781255478X |
登记机关 |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兴化市荻垛镇工业集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