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503********0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591民初1819号 |
案号 |
(2022)鲁0591执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袁盟欠付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03120.55元及计算至2021年9月20日的利息13539元,共计116659.55元,分三期偿还:于2021年7月20日前支-1-付原告贷款本金10000元,于2021年8月20日前支付原告贷款本金10000元,于2021年9月20日前支付原告剩余贷款本金83120.55元及利息13539元;二、被告袁盟于2021年9月20日前支付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093元;三、若被告袁盟未按上述第一、二项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袁盟立即偿还的上述第一项款项数额变更为贷款本金103120.55元、截至2021年3月22日的利息10971.99元、滞纳费610元以及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和滞纳费(计算方式:利息、滞纳费之和以贷款本金103120.5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四、案件受理费2656元,减半收取1328元,保全费1120元,由被告袁盟负担并于2021年9月2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