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13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502民初2620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17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叶茂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一次性归还原告辛子玄借款20000元及利息(以2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自2020年12月3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元,被告叶茂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