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汇丰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234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83民初9783号 |
案号 |
(2021)苏1283执恢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币500000元结账,被告保证于2019年2月1日前给付,并按月息1.5%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保证于2018年12月13日前给付律师费30000元。三、如被告未按期履行上述款项,原告黄娟有权就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9208元减半收取4604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18年12月13日前给付给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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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韩同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585542234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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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兴市宣堡镇张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