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82********1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682民初3203号
案号
(2022)湘0682执2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湘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方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王力清偿借款本金72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20年6月18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二、驳回原告王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76元,减半收取1088元,由被告方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2-11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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