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1********4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707民初6807号 |
案号 |
(2021)苏0707执31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被告韦伟欠原告尚石磊借款196000元,自愿于2021年2月2日前偿付60000元,余款136000元自2021年3月起每月2号前分别偿付6000元直至偿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278元,减半收取2139元,由被告韦伟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2021年2月2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