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1********4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707民初6807号
案号
(2021)苏0707执31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被告韦伟欠原告尚石磊借款196000元,自愿于2021年2月2日前偿付60000元,余款136000元自2021年3月起每月2号前分别偿付6000元直至偿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278元,减半收取2139元,由被告韦伟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2021年2月2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16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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