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红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021********69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021民初543号
案号
(2022)皖1021执2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叶红卫尚欠原告潘礼彬押金6000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退还原告。二、被告补偿原告因此次诉讼导致的各种费用205元(已当庭给付)。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180元,由原告潘礼彬负担。四、其他事项无纠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歙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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