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红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21********6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021民初543号 |
案号 |
(2022)皖1021执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叶红卫尚欠原告潘礼彬押金6000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退还原告。二、被告补偿原告因此次诉讼导致的各种费用205元(已当庭给付)。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180元,由原告潘礼彬负担。四、其他事项无纠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