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阮红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830********1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023民初486号
案号
(2022)皖1023执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阮红星欠黄山市屯溪区金利石材经营部工程材料款共计38000元,分三次偿还,于2022年1月31日之前归还10000元,于2023年1月21日之前归还14000元,于2024年2月9日之前归还14000元(该款直接支付至张美仙账户,户名:张美仙,银行账号:622700171186003220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市天都支行);二、若阮红星有任何一期欠款未按期履行,则黄山市屯溪区金利石材经营部有权就全部剩余欠款要求阮红星一次性付清;三、黄山市屯溪区金利石材经营部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黄山市屯溪区金利石材经营部、黄山市黟县星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阮红星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375元,予以免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2-10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