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昌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193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25民初2878号 |
案号 |
(2021)冀0125执12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原告河北昌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先行支付被告高平生工资48000元,被告王成立工资48600元,被告高净工资22600元,被告王菊平工资26720元,被告工资李士龙48300元,被告高满敬工资27110元,被告杨雄工资49050元,被告高金工资26860元,被告周颖工资26180元,被告罗习会工资39000元,被告申海燕工资16500元,被告申美军工资16500元,被告高工资杰31800元,被告高金刚工资33000元,被告左少林工资51500元,被告张干年工资51200元,被告张庆花工资33000元,被告张亚飞工资50600元,被告张朋工资51200元,被告白玉生工资50600元,被告白艮生工资50600元,被告白会强工资50900元,被告张书平工资33400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河北昌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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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路永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13601069193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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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018幢1单元506-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