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义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21********2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06民初934号 |
案号 |
(2022)皖0506执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钱义龙欠杜福枝货款22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归还8000元,2022年1月30日前归还14000元;二、案件受理费441元(减半收取),由杜福枝负担;三、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