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5********0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324民初6596号
案号
(2022)皖1324执6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庆玲、李娜拖欠李宝菊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2020年8月20日前的利息为37800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5.4%从2020年8月21日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一、王庆玲、李娜于2021年10月24日偿还李宝菊10000元,剩余借款本息王庆玲、李娜于2022年1月8日付清;二、如王庆玲、李娜未在2021年10月24日偿还10000元,李宝菊可于次日申请对全部借款本息强制执行(本协议签订后支付部分应予扣除);三、案件受理费1584元王庆玲、李娜负担,李宝菊已垫付,李娜已于签协议时将1584元支付给李宝菊;四、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各方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4日均已在本协议上签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2-09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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