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2********0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04民初554号 |
案号 |
(2022)陕0304执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忠欠原告宋娟迎借款本金110000元,分期归还如下:被告张忠于2020年4月18日之前归还原告宋娟迎欠款8000元、2020年10月31日之前归还欠款25500元、2021年4月30日之前归还欠款25500元、2021年10月31日之前归还欠款25500元、2022年4月30日之前归还欠款25500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60元,减半收取1330元,由被告张忠承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