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环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01********03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901民初1981号 |
案号 |
(2021)云2901执3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环萍于2021年7月25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尾号为0053的信用卡本金90043.31元、利息135306.54元、违约金4000元,合计229349.85元,并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支付以本金90043.31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日起(含2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息、违约金。二、被告环萍于2021年7月25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尾号为9244的信用卡本金41186.79元、利息67148.82元、违约金3701.06元,合计112036.67元,并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支付以本金41186.79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日起(含2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息、违约金。-4-三、被告环萍于2021年7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代理费1800元。四、案件受理费6448元,减半收取计3224元,由被告环萍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