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3********3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223民初936号 |
案号 |
(2022)皖0223执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伟欠付原告吴应琼补偿款5万元,被告自2021年起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1万元直至付清为止。若被告没有按期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原告吴应琼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吴应琼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