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慕强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621********1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621民初9589号
案号
(2022)皖1621执2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涡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慕强强欠原告郑三生工资款21000元,被告慕强强自愿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如有逾期,被告需按照原欠款23400元支付原告,且原告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本案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163元,由被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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