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兴化市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12********7Q9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281民初4816号
案号
(2022)苏1281执3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樊宝金、兴化市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刘文杰混凝土款647000元,此款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330000元及其利息,剩余317000元及其利息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给付。利息从2020年5月15日起按月息1%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若被告樊宝金、兴化市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刘文杰可就全部未履行款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0047元减半收取5023.5元,由被告樊宝金、兴化市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樊宝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1MA1MQF7Q93
登记机关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兴化市竹泓镇尖沟村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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