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缪蓬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523********49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591民初3003号 |
案号 |
(2022)鲁0591执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山东澳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8月26日,贵院作出(2021)鲁0591民初3003号民事调解书,经贵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缪蓬蓬支付原告梅京令劳务费9400元,支付方式为: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2350元,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2350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2350元、2022年1月30日前支付2350元;二、若被告缪蓬蓬未按上述任一期支付劳务费,原告梅京令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还需另行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94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计算,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82元,减半收取41元,由被告缪蓬蓬负担,并于2021年10月30日前直接支付原告梅京令;以上过付款项均直接支付至原告梅京令东营莱商村镇银行六户支行6216566600000149103账户内。被申请人未按照贵院上述民事调解书履行,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