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东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01********0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591民初4033号
案号
(2022)鲁0591执3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宋东宇于2022年1月6日之前偿还原告闫健借款1500元;被告宋东宇于2022年2月6日之前偿还原告闫健借款1500元;被告宋东宇于2022年3月6日之前偿还原告闫健借款1500元;被告宋东宇于2022年4月6日之前偿还原告闫健借款1500元;被告宋东宇于2022年5月6日之前偿还原告闫健借款1500元;被告宋东宇于2022年6月6日之前偿还原告闫健借款1500元,共计9000元,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以下账户(户名:闫健,账号:622202161500066540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上述款项偿还完毕后,原被告之间关于该案诉争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之间再无纠纷;二、若被告宋东宇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原告闫健有权就1万元未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宋东宇另行向原告支付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29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2-14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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