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连云港天昂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7********632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812民初1961号 |
案号 |
(2021)苏0812执30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昊、王美花、江苏惠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偿还原告邵永刚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连云港天昂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被告王昊、王美花、江苏惠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三、被告王昊、王美花、江苏惠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0万元;四、驳回原告邵永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12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2122元,由四被告负担;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王美花、江苏惠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天昂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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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浦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23680516632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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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灌云县杨集镇利华村杨陡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