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生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525********5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502民初1200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17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史生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李双有借款13万元及利息(以本金13万元为基数,利息自2015年5月31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利率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至还清时止的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29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史生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