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6********03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26民初9614号
案号
(2022)皖1226执11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颍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颍上县鑫牛商贸有限公司、魏巍于2021年12月30日前退还李俐耀货款5000元;二、李俐耀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三、原、被告双方为此纠纷永无纠缠。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李俐耀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2-21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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