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81********21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民终33号 |
案号 |
(2021)桂0681执17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上诉人陈英应偿还被上诉人马金玉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被上诉人马金玉已预交),由上诉人陈英负担2640元,被上诉人马金玉负担17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上诉人陈英已预交),由上诉人陈英负担5280元,马金玉负担35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