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国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1********3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03民特111号 |
案号 |
(2022)桂0603执1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杨家娟、赵国江承认欠到申请人龙峰、吴通莲劳务费67700元,并定于2022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