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6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502民初2107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17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吕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王万仓归还借款27630元(原始本金27000元、第一笔利息365元、第二笔利息144元、第三笔利息12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吕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