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项文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723********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704民初1622号
案号
(2022)粤1704执3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241215602113】。一、要求被执行人项文挺现立即偿还张信用卡(卡号:6253360013556906)拖欠本金2893.37元(本金计至2021年4月25日),利息256.52元、手续费68.24元(利息、手续费计至2019年1月13日),合计3218.13元及支付从2019年1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违约金[上述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货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计算]给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支行。二、要求被执行人项文挺现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要求被执行人项文挺现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案受理费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