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30********4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藏0202民初29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13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朱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借款1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12-06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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