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中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30********0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藏0202民初266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13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余中荣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朱永龙返还租赁费73,0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12-09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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