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2********64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202民初1369号 |
案号 |
(2022)藏0202执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兵向原告代永胜支付借款53,500元及劳务工资3900元,共计57,400元;此款支付方式为:被告吴兵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向原告代永胜支付20,000元,余款37,400元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向原告代永胜一次性付清;二、若被告吴兵未按本协议第一条内容按时履行第一笔款项给付义务,原告代永胜则有权于2022年1月1日对57,400元申请全部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235元,减半收取617.5元,由被告吴兵负担;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