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申定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21********1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704民初1578号 |
案号 |
(2022)粤1704执3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41217602106】。一、要求被执行人申定翠现立即偿还信用卡(卡号:6259960302549357)拖欠本金15563.06元(本金计至2021年4月12日),利息723.9元、违约金710.82元、手续费79.46元(利息、违约金、手续费计至2020年10月13日),合计17077.24元及支付从2020年10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违约金[上述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货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计算]给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支行。二、要求被执行人申定翠现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