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简成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723********42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704民初371号
案号
(2022)粤1704执3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241229600019】。一、要求被执行人简成杰立即偿还信用卡(卡号:4041170070578756)透支款本金3982.28元和利息、违约金[至2020年8月17日止的利息434.18元,违约金218.9元,合计4635.36元,从2020年8月18日起至还清款时止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和《收费标准》的规定计算]给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支行。二、要求被执行人简成杰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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