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简成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23********42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704民初371号 |
案号 |
(2022)粤1704执3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41229600019】。一、要求被执行人简成杰立即偿还信用卡(卡号:4041170070578756)透支款本金3982.28元和利息、违约金[至2020年8月17日止的利息434.18元,违约金218.9元,合计4635.36元,从2020年8月18日起至还清款时止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和《收费标准》的规定计算]给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支行。二、要求被执行人简成杰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