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葛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7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311民初2518号
案号
(2022)苏1311执2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亚、葛慧尚欠原告宿迁市宿豫区关庙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借款本金99428.61元及利息(截止到2021年3月9日利息为19172.5元,后续利息以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75%,自2021年3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保全费1170元、保全保险费700元、律师费1200元,合计121671.11元。被告陈亚、葛慧定于2021年4月28日偿还本金30000元,于2021年5月10日前偿还本金10000元,余款自2021年6月起至2021年8月止,每月30日前偿还本金10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本金20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二、如陈亚、葛慧任一期逾期给付,则需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且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被告陈瑞、臧其圆、牛小芬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瑞、臧其圆、牛小芬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亚、葛慧追偿;四、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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